东方钽业近日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对深交所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就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客户与供应商依赖、外销收入、客户集中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等多个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东方钽业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持续增长,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2024年以来由正转负。对此,公司解释称,根本原因是销售回款与采购支付现金存在时间错配。公司对主要客户给予一定信用期限,销售回款时点晚于收入确认时点,同时为满足已签销售订单所需原料的及时供应及应对材料价格波动及短缺风险,公司材料采购规模随义务规模扩大而增加,而进口矿石结算方式通常为预付,导致采购付款与销售收款时间存在一定错配。此外,报告期内职工薪酬支出的增长、部分付现费用的波动也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表示,相关影响因素可能会持续,但已积极采取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优化客户关系管理、完善采购计划等措施,保障能力和现金流的健康水平,相关措施切实可行,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东方钽业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呈上升态势,分别为16.41%、17.95%、18.36%和18.51%。公司表示,作为一家钽铌全产业链公司,在不一样的产品领域的竞争情况不一样。公司产品成本中材料成本比重较大,核心因素是钽铌矿石的采购成本,因此钽铌矿石价格的波动会对公司产品成本产生较大影响。报告期内原材料钽铌矿石价格存在波动,整体呈先涨后震荡下跌再趋稳并略回升的波动态势。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是采用成本加成的模式确定,随着钽铌矿石价格的阶段性走低,产品的材料成本会会降低,受定价模式、市场之间的竞争和客户关系协调等因素影响,原材料价格变革对产成品销售价格的传导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利润空间相应有所扩大,毛利率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钨高新、厦门钨业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均呈小幅增长态势,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基本趋同,水平及变动趋势具有合理性。
公司称,主要细分产品的技术来源均为自主研发。报告期内,公司基本的产品涉及的主要外销国家中,除美国外,其他几个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政策未出现重大变动,但公司对美国的销售占比处于较低水平,相关贸易政策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要材料涉及的主要进口国家贸易政策未出现重大变动,未对公司的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销售方面,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当期出售的收益总额的占比分别是48.66%、35.38%、38.12%和45.09%,对单一客户出售的收益的比例均不超过14%,对境外各国或地区出售的收益整体较为分散,不存在对单一国家或地区的客户形成重大依赖的情形。采购方面,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占比分别是66.62%、51.05%、45.91%和47.11%。公司不存在只能向特定供应商采购的情况,已建立了多元化的供应商队列,积极导入同类原材料、设备等供应商,因此不存在对境内外供应商有重大依赖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国外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60.21%、42.49%、35.73%和35.29%,占比逐期下滑。公司解释称,主要是国际需求波动较强与公司主动拓展“高端内销替代”共同导致。国际方面,2022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消费电子市场需求不旺导致电容器级钽粉、钽丝出货量下降明显,从2024年下半年开始消费电子市场缓慢复苏驱动电容器市场弱复苏。国内方面,公司近年积极扩展国内需求市场、主动调整市场结构重心,以应对贸易环境变化、把握国内市场需求增长机遇、响应国家政策导向。
公司表示,外销收入占比下滑短期内不会对公司未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中长期看,若全球消费电子和人工智能相关设备需求持续增长,公司具备快速切回外销的产能弹性,有望进一步驱动公司业绩向好发展。
公司称,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于一年以内,期后回款表现良好,业务模式及信用政策未出现重大变动。公司会计政策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按账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无重大差异,实际总体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或接近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等水准,实际短账龄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等水准但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基本匹配,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关于预付款项,公司称主要为购买钽铌矿石、辅料和设备等预付的款项,发生具有商业合理性,与合同条款一致,期后已正常结转。存货方面,公司存货以原材料与在产品为主,库龄结构较好,期后销售周转情况较好,产品营销售卖价格整体波动幅度比较小,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方面,公司详细说明了各项目的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等,称不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利息资本化、费用化情况符合相关规定,转入固定资产的详细的细节内容及构成情况、作价依据合理,未包含与在建工程无关的其他开支。
公司还表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符合有关规定。自这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详细情况,不涉及从这次募集资金中扣除。
此外,保荐人、会计师对发行人外销收入真实性进行了核查,采取了包括了解和评价内部控制、检查原始单据、实施函证程序、执行替代测试等多种手段,认为已采取的替代措施充分、有效,相关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